梅河新區應急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規劃財務科)。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檔案管理、后勤保障和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研究提出相關經濟政策建議,推動應急重點工程和避難設施建設,統籌協調專項資金的管理工作。負責部門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政府采購和內部審計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干部人事管理、機構編制等工作。負責機關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指導所屬單位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二)綜合監管和宣傳教育科。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綜合性工作。依法依規指導協調、監督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程、標準,指導監督監管執法工作。組織協調安全生產檢查及專項督查等工作。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巡查和考核工作。承擔新區管委會(市政府) 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專家管理工作。編制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工作規劃并組織實施。
宣傳貫徹國家應急管理、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負責應急管理系統干部教育培訓工作。指導應急救援隊伍教育訓練工作。負責監督指導高危行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考核工作。負責組織指導應急管理社會動員工作。承擔相關技術服務機構和中介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新聞宣傳、新聞發布、輿情應對、文化建設和網站管理等工作。開展公眾應急和安全生產知識普及等工作。
(三)災害防治和救災物資保障科。指導監督消防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標準的貫徹實施工作。指導城鎮、農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規劃編制并推進落實。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和火災撲救工作。指導森林和草原火情監測預警。
組織協調水旱災害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工作。組織協調臺風防御工作。協調指導航空救援工作。
負責加強地震監測工作,提升監測預報能力。大力加強地震防御工作,提高城鄉綜合防災能力。完善地震應急預案體系,提升地震應急救災能力。加強防震減災宣傳工作,提高全民防災和安全意識。編制防震減災發展規劃。負責地震監測預報及監測設施管理維護工作。組織協調地震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工作。組織一般地質災害應急救援。
承擔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擬訂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劃。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負責中央、省劃撥和新區管委會(市政府) 救災款物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群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群眾生活救助。編制綜合救災工作規劃并組織實施。
組織制訂應急搶險救援救災裝備規劃、計劃、配備標準并組織實施。統籌指導應急搶險救援、救災裝備建設工作。組織開展應急搶險救援、救災裝備使用培訓。負責應急搶險救援、救災裝備管理工作。
(四)危險化學品和安全生產基礎科。負責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指導監督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依法依規編制年度執法計劃,并按照計劃進行監督檢查。監督、指導危險化學品登記。負責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
負責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石油(煉化、成品油管道、長輸油氣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等礦山工貿行業安全生產基礎工作,指導監督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行業安全生產規程、標準及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承擔煤炭行業及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礦山工貿相關行業監管部門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依法依規編制年度執法計劃,并按照計劃進行監督檢查。
(五)政策法規和救援協調調度科。負責組織開展本部門普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及依法治市工作。負責政策研究及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規范性文件審核工作。負責指導、監督行政執法工作。負責行政復議、行政應訴、行政聽證等工作。負責行政處罰案件審核、立案、報批等工作。負責行政處罰案件的移送、移交、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工作。負責制定、上報局年度執法計劃。負責提供有關應急管理、安全生產方面法律咨詢服務。
負責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救援專業隊伍和社會救援力量,參加應急救援。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臺對接,銜接駐梅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擬訂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
建立較大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機制,承擔安全生產和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擬定綜合防災減災制度規定并組織實施。
統籌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編制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并負責各類應急預案銜接協調。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承擔應對災害指揮機構的現場協調保障工作。指導各類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依法承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負責應急管理統計分析工作。負責協調推進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誠信體系建設等工作。
政治部。組織指導開展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建設和干部隊伍建設等工作。政治部日常工作由機關黨委、辦公室、綜合監管和宣傳教育科等承擔。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